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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厦门国家会计学院楼宇、道路、水系及景观区域命名征集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10-23     编辑:office      点击:

为深入推进校园文化建设,丰富校园文化底蕴和人文内涵,激发广大教职工的主人翁意识,更好地发挥学院环境育人功能,建设高品位的校园文化,现拟面向全院师生、历届校友、参训学员及社会各界人士开展学院道路、楼宇、水系及景观命名征集活动。具体事宜如下:

一、命名征集内容

命名征集内容主要分为四部分:

一是学院主要楼宇。主要包括行政楼、学术报告厅A厅、学术报告厅B厅、活动中心、图书馆、教学楼、注册中心、学员餐厅、研究生楼、“一带一路”财经发展研究中心、后勤楼、二期综合楼等。具体如下图:


二是院内四条主要道路。具体标注如下:

院内四个水系具体标注如下:

部分景观区域具体标注如下:

二、征集对象

全院师生员工、离退休教职员工以及关心学院建设发展的历届校友、参训学员和社会各界友人。

三、征集时间

2023年10月23日-11月6日

四、征集要求

1.学院楼宇、道路、水系、景观区域等名称应寓意深刻,富有内涵,体现学院精神内涵,契合学院办学理念和办学定位,具有激励作用和教育意义。

2.名称应结合学院整体规划布局、建筑特色和使用功能,注意关联性,体现功能性和人文性的和谐统一,兼具艺术性,有较高的审美价值。

3.命名应言简意赅,平正通达,具有独创性、新颖性、时代性和整体感,力求朗朗上口、通俗易懂,使用规范汉字,2-5字为宜,便于称呼和记忆。

4.名称不宜与厦门市现有道路、建筑等名称相同。

5.名称须符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遵循国家和地方等关于命名、更名的法律法规,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和名誉权。

五、投稿方式

1.根据上述征集内容中说明或标注出的需要命名的楼宇、道路、水系、景观区域等数字序号进行命名,对应填写《厦门国家会计学院楼宇、道路、水系、景观区域等命名征集表》(附件),并对所命名的方案(构思创意、文字含义等)作简要说明,字数在200字以内。

2.投稿人将填好的《厦门国家会计学院楼宇、道路、水系、景观区域等命名征集表》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邮件至19610825@qq.com,邮件标题须注明“【命名投稿+姓名+教工/学生/其他+联系方式】”。请务必在文本中写明投稿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3.作品请注明投稿时间,对道路、楼宇等命名相同的按稿件收到时间先后取舍。

4.联系方式:林老师 0592-2578089

六、评选及奖励

1.评选。征集活动结束后,学院将组织有关部门及人员对征集到的作品进行评选,确定入围作品,最终报院党委研究批准后确定采用作品。

2.奖励。凡入围被采用的作品,将给予一定奖励。作品一经采用,其知识产权与使用权归厦门国家会计学院所有,学院有权在任何时期进行采用、修改等。

七、其他事宜

1.应征作品概不退稿,请自留底稿。应征作品如涉及抄袭或其它侵权行为,由投稿人承担一切责任。

2.本活动由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党办(院办)负责解释。





厦门国家会计学院

202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