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院动态 >> 学院动态 >> 正文

我院荣获“厦门市文明单位”称号

发布日期:2012-12-07     点击:
    12月6日,厦门市第十三届精神文明建设表彰暨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动员大会在厦门人民会堂多功能厅召开。省委常委、市委书记于伟国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刘可清总结了厦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部署下一步创建工作。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叶重耕宣读表彰决定。我院党委书记张军参加了大会。
    会上,我院荣获 “厦门市第十三届文明单位”称号。文明创建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提高学院教职员工整体素质,树立学院良好形象,推动学院各项工作深入开展的重要途径。近年来,学院在厦门市委文明办和市直机关文明办的领导下,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扎实开展了丰富多彩的群众性创建活动。学院先后组织开展了无偿献血活动、植树节植树活动、“五四”青年节关爱空巢老人活动、捐赠爱心图书室活动、重阳节关爱空巢老人活动等,取得了良好的创建效果。
    荣誉的获得,既是对我院文明创建工作的肯定,同时也是一种鞭策。学院将继续深入开展文明创建工作,构建和谐温馨校园,为海西建设和厦门发展作出新的贡献。(通讯员:严奇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