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至9日,2009年第六期全国人大代表法律学习班在我院成功举办。
12月6日上午,学习班举行开班仪式。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何晔晖出席开班式并讲话,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兼秘书长马潞生在开班式上致辞。十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杨景宇为学习班代表上了第一课。
此次学习班旨在提高代表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履职能力,重点安排组织对宪法、劳动合同法、食品安全法的学习。学习中注重组织代表和专题报告人交流对话,以进一步深化学习认识,增强学习效果。来自北京、天津、河北、山西等22个选举单位的250余名全国人大代表参加了学习。
此次培训班是继2009年第一期全国人大代表法律学习班后又一次在我院举办,同时也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第四次在我院举办全国人大代表培训班。学院在办好全国人大培训班方面积累了比较丰富的经验,形成了一套分工明确、运行高效的工作机制。秉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精益求精的精神,学院各部门既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又紧密配合、通力合作,工作人员以饱满的热情、娴熟的技能,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更加优质、高效地完成这一高层次培训班的各项工作,赢得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领导和广大代表的高度赞赏。此外,学院与省、市人大和厦门市公安局、卫生防疫站、市委保健办、机场等单位密切配合,在校园治安、食品卫生、道路交通、机场接送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确保培训顺利进行。
自落成以来,学院积极发挥自身优势,与全国人大及福建省、厦门市等省市人大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先后与相关省市人大合作举办了人大代表培训班。自2008年起,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陆续将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培训班放在我院举办,截至目前已举办了四期,1000余位代表参加了培训。人大代表系列培训已经成为我院办学的一大亮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