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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授予蔡卡丽等13人会计硕士专业学位

发布日期:2017-02-27     点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2017年2月25日,我院第一届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第四次全体会议,对学院答辩委员会提请审议的学位授予名单进行了审查和表决,决定:授予蔡卡丽等13人会计硕士专业学位。
  现将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