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因管理工作需要,现对厨房耗材采购事宜进行公告,欢迎符合本项目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厨房耗材采购。
二、采购预算
本项目为厦门国家会计学院2022-2023年度厨房常用耗材采购,具体需求详见“厨房耗材采购清单”,年度预计采购金额为20万元。
三、产品明细及相关要求
详见附件。
四、报价要求
本项目投标人按统一折扣方式进行报价,结算价即以本项目清单中单项费用为基准乘以中标人报价折扣,即为该货物结算单价。投标人报价折扣不得高于100%。
五、项目合同有效期
自合同签订生效后1年。甲方将根据乙方履约情况,决定是否续签合同。
六、付款方式
在合同期限内,费用按月结算,乙方在当月统计上月的供货清单给甲方核对,经甲方核对无误后,乙方开具等额增值税普通发票给甲方,甲方在收到发票后付款至乙方指定的收款账号。
七、响应供应商的资质要求
(一)企业法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签字盖章);
(二)具有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等相关资质证明材料,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与本项目相符;
(三)最近一期(2021年9月1日以来)依法缴纳税收(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证)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具有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证明(合同签订等相关材料的证明时间不早于2019年9月1日,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等证明材料且加盖公司印章);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响应文件必须密封,需在密封处加盖骑缝章,并在文件外预留联系方式。
八、响应供应商的技术服务要求
(一)提供我院需求产品的产品质量保证承诺及供货服务方案(包括供货时间、应急供货措施、响应保障方案等,均加盖公司印章);
(二)提供售后服务保障方案(包括完善的售后服务管理、专业的维护队伍及产品质保服务方式等,均加盖公司印章);
(三)提供供货及相应服务的承诺函(加盖公司印章)。承诺函内容包括:需服从我院的管理,在承诺的供货期内配合我院需求计划发货及售后服务承诺。
九、响应时间及地点
(一)报价接受时间及地点
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可于2022年9月8日17时前,将询价响应文件以密封形式递交或邮寄至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后勤管理处,地址:厦门市思明区环岛南路4001号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后勤楼208。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2578509
纪委办监督电话:2578097
十、服务供应商确定原则
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将组成询价评审小组,在符合服务基本条件的前提下,综合考虑确定服务供应商。评审结果经相关程序上报学院核准后方为有效。
十一、其他
本公告在厦门国家会计学院网站上公示。此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学院后勤管理处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