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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国家会计学院拓展训练课程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4-05-21     编辑:office      点击:

因工作需要,我院需采购拓展训练课程服务,欢迎符合本项目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厦门国家会计学院拓展训练课程服务

二、采购需求及预算

(一)服务要求及报价清单见附件。

(二)全年采购预算人民币20万元。

三、相关要求

(一)服务期限要求:本项目招募3家供应商为我院提供相关服务。该项目合同一年一签。学院将根据供应商履约情况,决定是否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原合同与续签合同的服务期限累计不超过3年。

(二)报价要求:按照本项目服务内容及报价清单要求,分别进行报价,结算以实际报价为准。

(三)服务要求:学院与入选供应商按照报价清单及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内容签订年度服务合同,入选的供应商应按合同内容提供有效服务。在合作累计3次及以上,如供应商未按学院相关要求或者供应商承诺进行服务的或者累计多次被使用部门投诉的,学院将自动与之解除服务合同,所有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学院可以按照原评审报告推荐的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入围供应商替补提供服务,按照本次响应文件学院直接与其签订服务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或在下一轮采购时再进行增补。

四、付款方式

在合同期限内,费用按班级结算,供应商及时向学院提供班级服务清单,经学院核对无误后,供应商开具等额增值税普通发票给学院,学院在收到发票后付款至供应商指定的收款账号。

五、响应供应商的资质要求

(一)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二)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无需提供授权书,但应提供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授权书及供应商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三)供应商应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格式自拟)。

(四)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应提供上一年度(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1-6月的也可提供上上年度)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或响应担保函复印件。

(五)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应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复印件。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当月成立或享受税收、社保减免政策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六、服务相关其他要求

(一)响应单位的参保人数。(加盖公司印章)

(二)报价单。(按照附件格式,加盖公司印章)

(三)整体服务方案(包括提供拓展方案、服务人员配备情况、设备情况等全过程服务相关情况)。(加盖公司印章)

(四)列明稳定的服务团队情况,包括拟派参与拓展服务人员的获奖情况或取得的相关从业证书。

(五)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服务案例(需提供合同(合同首页、金额所在页、主要内容页、签字盖章页)或结算单复印件。)(加盖公司印章)

(六)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证明(合同签订等相关材料时间不早于2021年5月1日,需提供合同等证明材料)。(加盖公司印章)

以上响应文件必须密封,需在密封处加盖骑缝章,并在文件外预留联系方式。

七、响应时间及地点

(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5月28日17:00时,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响应文件以密封形式递交或邮寄至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党办(院办),地址:厦门市思明区环岛南路4001号厦门国家会计学院行政楼411。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钟老师,电话:0592-2579888

纪委办监督电话:0592-2578097

八、服务供应商确定原则

厦门国家会计学院组成综合评审小组,在符合服务基本条件的前提下,综合评审确定服务供应商。评审结果经相关程序上报学院核准后生效。

九、其他

本公告在厦门国家会计学院网站上公示。此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学院党办(院办)所有。


厦门国家会计学院

202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