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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国家会计学院智慧教室移动工作站和台式工作站设备采购公告(第二次)

发布日期:2025-05-28     编辑:office      点击:

一、项目名称

厦门国家会计学院教室移动工作站和台式工作站设备采购

二、采购预算

需求产品包含20台移动工作站和6台台式工作站,控制价为22.68万元,本项目质保期3年,服务包括设备安装及调试、设备维修、基础软件安装等。

三、项目背景

为了适应现代教育和技术发展的需求,特别是在人工智能(AI)、智慧化(Smart Technology)和大数据(Big Data)等前沿技术快速发展的背景下,本次拟采购一批高性能计算平台,能够支持AI模型训练、大数据分析、智慧化教学、虚拟化实验等前沿应用,推动学院教学和科研的创新发展。该批设备将主要应用于学院面授培训、研究生教学和实验室教学、科研的核心工具。

、产品明细及相关要求

详见附件。

、响应供应商的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备注: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三)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应提供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或响应担保函复印件;

(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应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复印件。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当月成立或享受税收、社保减免政策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提供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

(六)投标人须针对所有★条款逐项出具《★条款响应承诺函》(格式自拟),明确承诺其投标完全满足或优于招标要求。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响应文件必须加盖公司印章并密封,需在密封处加盖骑缝章,并在文件外预留联系方式。

、响应供应商的技术服务要求

(一)投标货物数量、价格表、投标货物技术规格说明书等技术文件;

(二)投标货物技术偏离表,对招标设备技术规格要求逐条应答;

(三)投标人可针对所有▲条款逐项根据需求文件中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若无详细要求的,请提供相应产品软件界面截图或承诺函(格式自拟),以上材料作为佐证材料。

(四)售后服务方案,包含提供本地化服务方案、售后服务体系完备情况、售后服务响应时间等;

(五)售后服务指定1-2名专业技术人员对接,提供相关有效证书复印件及本公司近6个月的社保缴交证明;

(六)为本项目提供的其他优惠服务,如供货期、设备质保期等;

(七)提供近三年(2022年5月1日)至评审当日至少有三个相关案例,提供项目合同复印件及采购人盖章的验收合格材料复印件;

(八)提供IOS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及其他相关认证(如ISO 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 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等)的有效证明材料。

以上响应所有文件必须加盖公司印章并密封,需在密封处加盖骑缝章,并在文件外预留联系方式。

、响应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6月5日17:00时,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响应文件以密封形式递交或邮寄至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党办(院办),地址:厦门市思明区环岛南路4001号厦门国家会计学院行政楼411。

2.联系方式

联系人:钟老师,电话:0592-2579888

纪委办监督电话:0592-2578097

、供应商确定原则

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将组成评审小组,在符合服务基本条件的前提下,综合评审确定服务供应商。评审结果经相关程序上报学院核准后方为有效。

、其他

本公告在厦门国家会计学院网站上公示。此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学院党办(院办)所有。

 

 

厦门国家会计学院

202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