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院需采购中央空调维保、维修服务供应商,欢迎符合本项目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厦门国家会计学院中央空调维保、维修服务
二、采购需求及预算
本次采购内容为学院6台冷水机组(5台螺杆机组+1台离心机组)的维护保养以及维修服务,学院冷水机组设备清单如下: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 |
投入年限 |
品牌 |
数量 |
存放地点 |
1 |
螺杆式冷水机组 |
RTHC-E3D2E2 390冷吨 |
2004 |
特灵 |
3 |
能源中心 |
2 |
离心冷水机组 |
CVHG 600冷吨 |
2019 |
特灵 |
1 |
能源中心 |
3 |
螺杆式冷水机组 |
RTHC-E3D2E2 390冷吨 |
2004 |
特灵 |
1 |
活动中心 |
4 |
螺杆式冷水机组 |
RTHC-C1B2C1 217冷吨 |
2004 |
特灵 |
1 |
活动中心 |
(一)维保要求
每月进行1次保养,全年共计12次。常规保养的内容主要包括冷水机组的压缩机马达、马达启动控制箱、润滑系统、冷凝器、蒸发器的检测及系统检查。并提供检测、检查报告。具体见附件。
(二)维修要求
在维保过程中发现机组存在运行隐患,及时告知学院并提供维修方案和费用报价,经学院审批同意后及时实施。此外,在机组运行过程中发生突发故障时,应在2小时内予以响应。
(三)服务期限要求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学院将根据供应商履约情况,决定是否续签合同。若供应商的履约行为不能满足学院要求,学院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四)报价要求
按照本项目服务要求及报价清单要求,冷水机组维保服务费(不包括耗材费)和常用耗材单价分别报价,评审时将综合考虑。
(五)采购预算
维保预算每年6万元,维修预算每年13.5万元,合计每年19.5万元。结算以实际费用为准。
(六)履约保证金
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中标供应商需以对公转账的方式向学院缴交人民币1万元(大写:壹万元整)履约保证金。服务期届满,没有违约情况,学院以同等方式无息返还履约保证金。
三、供应商的资质要求
持有中国设备管理协会、中国制冷学会共同颁发的制冷空调设备维修安装企业能力等级证书;或者持有地方制冷学会颁发的制冷空调设备维修安装企业证书。
四、响应文件要求
响应人提交的响应文件应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一)企业营业执照。
(二)法人授权委托书(签字盖章)。
(三)设备维修安装企业能力等级证书。
(四)拟派空调维保技术人员的制冷与空调作业证、电工作业证。
(五)拟派空调维保技术人员近6个月的社保缴交证明。
(六)类似业绩证明(必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及对应的发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合同签订时间不早于2021年1月1日)。
(七)空调维保方案。
(八)报价单(格式见附件)。
以上所有响应文件必须加盖公司印章并密封,在密封处加盖骑缝章,并在文件外预留联系方式。
五、响应时间及地点
(一)响应文件接收时间及地点
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可于2025年6月13日17时前,将询价响应文件以密封形式递交或邮寄至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党办(院办),地址:厦门市思明区环岛南路4001号厦门国家会计学院行政楼411。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钟老师,电话:2579888
纪委办监督电话:2578097
六、服务供应商确定原则
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将组成评审小组,在符合服务基本条件的前提下,综合考虑确定服务供应商。评审结果经相关程序上报学院核准后方为有效。
七、其他
本公告在厦门国家会计学院网站上公示。此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学院党办(院办)所有。
厦门国家会计学院
2025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