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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国家会计学院专项委托审计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5-08-08     编辑:office      点击:

为进一步规范学院采购管理及后勤服务外包工作,学院将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开展上述两个项目的合规性审计工作,欢迎符合本项目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现将有关专项委托审计服务事项采购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厦门国家会计学院采购管理及后勤服务外包管理专项审计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审计并提交报告

预算金额:5万元

二、报名要求

1.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或相关审计资质;且近三年没有受到行政处罚记录或行业自律惩戒。

2.近三年承接过行政事业单位采购或后勤审计项目,提供至少2份同类业绩证明;熟悉政府采购、服务外包等相关法规、文件,并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有能力调配较强人力资源,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

3.审计人员不得低于2名,至少1名人员持有高级会计师或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需驻场审计。

三、服务内容及要求

主要审计两个项目是否遵循了法律和法规以及专业和行业标准或合同责任的要求。一是从采购制度与流程的合规性、采购计划与预算执行、招标与比价管理、验收与库存管控等方面进行审计,侧重但不限于政府采购、合同履行、洽商变更、财务结算等方面的合规性。二是从服务外包的决策与审批、服务商的管理、服务质量与考核、费用控制与支付等方面进行审计。审计结束后需向学院提供:

1.相关的审计实施方案,明确人员分工及时间节点;

2.审计发现问题佐证材料(如底稿、访谈记录等);

3.出具问题清单、整改建议及提供符合中国内部审计准则要求的审计报告。

四、响应文件要求

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

2.审计服务方案及报价明细(格式自拟);

3.项目团队人员简历及资格证书;

4.同类项目合同复印件;

5.廉洁承诺书及保密协议(格式自拟);

6.其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可证明企业实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

以上响应所有文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需在密封处加盖骑缝章,并在文件外预留联系方式。

五、响应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8月15日17:00时,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响应文件以密封形式递交或邮寄至厦门国家会计学院纪委办,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环岛南路4001号厦门国家会计学院行政楼309。

2.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老师,电话:0592-2578850

纪委办监督电话:0592-2578097

六、服务供应商确定原则

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将组成评审小组,在符合服务基本条件的前提下,综合评审确定服务供应商。评审结果经相关程序上报学院核准后方为有效。

七、其他

本公告在厦门国家会计学院网站公示。此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学院纪委办公室所有,投标人需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将取消资格。



厦门国家会计学院

2025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