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2022年4月11日上午,我院预算绩效与政府会计研究中心邀请四位教师做主题为“政府预算绩效管理研究与实务热点”的线上公益讲座。本场线上讲座在《云顶财说》微信公众号进行直播,共吸引2500多位预算绩效管理领域理论研究者和实务工作者参加该公益讲座,收获大量的点赞,取得良好的社会反响。
《中国会计报》2022年4月15日第662期,以“‘十四五’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关键词——提质 升级 扩围 增效”为主题,刊文报道了我院此次线上公益讲座就“十四五”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的重点进行解读与分享。
“十四五”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关键词—— 提质 升级 扩围 增效
“十四五”期间,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将围绕“守正创新,攻坚克难”总体目标稳步推进。
4月11日,厦门国家会计学院预算绩效管理与政府会计研究中心举办线上公益讲座,就“十四五”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的重点进行解读与分享。
提质
从党的十九大提出“全面实施绩效管理”以来,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已经从中央到省、市、县全面铺开,为各级政府落实中央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低效支出、取消无效支出提供了重要的管理工具。
在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副院长郑涌看来,这些成效凝聚了无数绩效工作者的汗水和心血。她表示,预算绩效管理是一项长期的系统性工程。绩效管理自身的提质增效依然是“十四五”时期的工作重点。
厦门国家会计学院预算绩效管理与政府会计研究中心的系列调研发现,绩效理念已经逐步深入人心,各级政府和预算单位以及社会的绩效意识明显提升,各地绩效管理工作已经解决“从无到有”的问题,很多部门和地方都结合实际,积极探索绩效管理“降本提质”的经验,不仅省级都取得明显成效,很多市县的预算绩效管理水平也不可小觑。
“如山东济南,四川广安,江苏盐城和南通海门区,浙江的杭州、台州、桐乡等地,积累了一些可复制的实践经验。”郑涌举例说,如建立分行业分领域的绩效指标体系、细化扶贫项目、PPP项目等领域绩效管理操作规程,加大绩效管理培训力度等。
在“提质”的具体实践中,厦门国家会计学院教研中心副教授、预算绩效管理与政府会计研究中心副主任邓秋云建议,加强成本—效益分析方法(CBA)在绩效评价中的应用。
邓秋云希望制定分领域、分阶段推广CBA运用的实施步骤;立法保障,完善CBA的规章制度和组织体系;明确CBA的应用场景和操作指南;积极探索全过程的CBA运用;加快绩效管理信息化建设;培养长期视角,结合CBA实施中长期财政规划。
升级
质量的提升往往得益于整个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的升级。
近年来,我国预算绩效管理多维度的法律制度日趋完善。从2015年修订的预算法到2020年修订的预算法实施条例,关于预算绩效管理的法律法规已经制定。
随着《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相继出台,对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提出的要求明确清晰。
“中央财政已制定从绩效目标、绩效运行监控到项目绩效评价的全过程绩效管理制度办法。”郑涌介绍,近两年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地方政府专项债项目等难度较大的绩效管理办法以及第三方机构相关管理办法也及时推出,为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
优质的第三方机构将为预算绩效管理提供专业动能。郑涌表示:“在依法合规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时,要保障第三方机构正常开展工作需要。”
《第三方机构预算绩效评价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出台以来,各级财政部门积极推动办法落地落实,依法依规加强对第三方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从事绩效评价业务的管理和监督,引导第三方机构严格绩效评价工作流程,落实“主评人”制度,提升核心竞争力和执业质量。
2021年8月,财政部上线预算绩效评价第三方机构信用管理平台,将机构信息和处理处罚信息录入平台,加大了信用信息公开力度。目前,已在信用管理平台注册并向社会公众进行信用展示的第三方机构达到5400余家。同时,平台实现了覆盖全国、各级共享,缓解部分县区第三方机构数量不多、质量不高的情况,对提升绩效评价工作质效发挥了积极作用。
扩围
在政府投资基金、政府采购、社会保险基金、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政府收入等方面的绩效管理办法也亟待出台。
“近年来,人大、审计部门加强预算绩效监督卓有成效,成为推动我国政府预算绩效改革的重要驱动力。”郑涌表示,《关于加强中央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提出,要加强预算绩效的审查监督工作,新修订的审计法明确审计工作报告应重点报告对预算执行及其绩效的审计情况,均为下一步推动预算绩效监督注入了新的活力。
在厦门国家会计学院教研中心副教授、财政税收研究所所长陈斌看来,“扩围”同样适用于税收政策领域。她建议,加强政府收入绩效管理包括税收优惠政策绩效管理的理论研究与实践应用。
构建科学的税收优惠政策绩效管理制度,不仅是实施全面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提升税收治理能力现代化、保障国家宏观战略目标实现、优化公共资源配置和税务管理的重要工具。财政部已将政府收入绩效管理改革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陈斌认为,作为政府收入绩效管理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税收优惠政策绩效管理改革刚刚起步,还需要在理论和实践层面进行深入探索。在吸收和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的基础上,根据我国国情和税收优惠政策的特征,构建起一套系统完备、科学规范的税收优惠政策绩效管理制度体系,以推动税收优惠政策绩效管理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增效
在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的同时,取得改革效果显得尤为重要。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2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指出,部分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不高,绩效结果运用还需进一步强化。同时,要求增加部门和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数量,推动绩效目标与评价结果公开;建立完善绩效激励约束机制,压减低效支出、取消无效支出。
“为此,中央财政积极采取改进措施,绩效目标公开力度之大前所未有。”郑涌介绍,今年3月,中央财政有82个部门公开了131个项目的项目文本,比上年增加27个项目;有100个部门公开了727个项目的绩效目标,比上年增加599个项目。
同时,激励约束机制更趋成熟。除了近几年不断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力度外,今年财政部将对中央部门年度预算绩效管理考核结果与年初预算实质性挂钩,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优秀的部门得到“真金白银”的奖励,对调动预算部门加强绩效管理的积极性将发挥重要作用。各地预算绩效改革普遍取得了实质性成效。
就“增效”方面,厦门国家会计学院教研中心副教授、预算绩效管理与政府会计研究中心主任刘用铨建议,应构建绩效评价与激励管理融合机制及传导机制。我国政府部门的绩效管理应将“激励管理”与“绩效评价”放在同等重要地位,避免“重绩效评价,轻激励管理”倾向,将绩效评价与激励管理更加紧密融合,在激励管理中更充分应用绩效评价结果。
当前,我国已在政府部门单位整体层面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刘用铨认为,在此基础上,将绩效评价与激励管理融合机制传导至政府部门单位内部,并在政府部门单位内部层层分解、落实,对实现“增效”有事半功倍之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