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建华纪检组长莅院作反腐倡廉建设专题报告

发布日期:2013-04-15 作者: 点击:
    4月12日上午,财政部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刘建华同志莅临学院,并作了题为《学习〈廉政准则〉,努力做到“六个不可”》专题报告。中央驻赣预算单位综合财政监管培训班学员、厦门专员办干部职工和我院教职员工一起聆听了报告。
    报告中,刘组长对《廉政准则》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和法律地位进行了详细讲解,通过一个个鲜活生动的案例、一组组触目惊心的数据,系统分析了当前反腐败工作所取得的成效和所面临的形势,并结合多年的理论思考和实践探索,勉励财政干部要做到“六个不可”:一是信念不可动摇;二是权力不可滥用;三是监督不可拒绝;四是亲属不可纵容;五是交友不可随意;六是心理不可失衡。讲座最后,刘组长强调三点:一是必须加强风险意识,提高自我约束的定力;二是中国共产党有能力解决腐败的问题;三是对反腐败的前途要充满信心。
    刘组长的报告紧贴实际,深入浅出,加深了大家对《廉政准则》规定的“八个禁止”、“五十二个不准”的理解,对于财政干部提高拒腐防变的自觉性,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在院期间,刘组长还在院长邓力平、党委书记张军和副院长李海滨的陪同下,视察了学院教学楼、公寓区、学员餐厅等,听取了学院近期工作汇报以及南岸旧房及教学设施改造工程进展情况介绍。(通讯员:严奇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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