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责任与制度--原香港证监会主席梁定邦先生畅谈公司治理问题

发布日期:2007-11-22 作者: 点击:
    1120上午,香港资深大律师、中国证监会首席顾问、原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主席梁定邦先生莅临学院,就公司治理的若干问题为国资委第46期国有企业总会计师岗位培训班学员做了一场精彩报告。报告会由我院副院长黄世忠教授主持。
    演讲中,梁定邦先生结合亲身经历的诸多案例指出,在公司治理中,由于存在着一系列的信息不对称,信息的弱方承担着非常大的经济与法律风险。先生认为,由于公司董事会与市场投资人的信息不对称,如果公司高管层合谋,那么独立董事和注册会计师受骗的概率将加大,所承担的法律风险和责任也随之放大。他接着指出,如果公司发生不可控的因素导致市场的信心危机,那么董事会最好的决策是说真话  真实披露信息。同时,先生也谈及了公司如何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可持续发展,其关键在于公司有能力在公司效益与合规合法性之间取得平衡。
    针对上述的公司治理问题,先生提出三个制度解决方案:第一,学习《萨班斯-奥克斯利法》,加强资本市场监管;第二,学习COSO制度,完善公司内控制度;第三,学习国际大公司的组织架构,建立真正的CFO制度。同时,先生还畅谈了复式簿记、货币计量、人力资本的确认和计量以及社会责任报告(SRR)的历史、现状和未来。
    演讲结束后,先生还与现场的学员们就我国宏观经济形势、美国次级房贷、资本市场、股指期货、股票投资等广泛的话题,进行了长达一个多小时热烈而精彩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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