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培训班在我院开班

发布日期:2005-05-13 作者: 点击:

    5月10日至5月13日,由财政部干教中心、监督检查局主办的《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培训班在我院顺利开班。参加培训的有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以及地方财政监督机构的业务骨干共计90余人。培训的主要内容有:《条例》的立法目的、指导思想、修订的主要内容及执法主体及权限;财政违法行为的种类及形式;行政收费的管理和监督、财政监督检查;财政违法行为的处理、处罚、处分和违法行为的责任以及救济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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