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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琦副处长解读《关于全面推进管理会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

发布日期:2014-12-01     点击:
    为了适应经济全球化、国际市场激烈竞争的需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部署的要求,顺应我国会计改革的发展和会计体系的完善,更好地推动我国经济的转型升级,财政部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管理会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014〕27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管理会计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主要任务和措施和工作要求,《指导意见》是我国管理会计发展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纲领性文件,为我国管理会计发展规划了蓝图、指明了方向。
    11月22日上午,财政部会计司常琦副处长在“2014海峡两岸管理会计最佳实践论坛”上对《指导意见》进行了全面解读。常琦副处长首先介绍了《指导意见》的出台背景,帮助与会人员深刻理解全面推进管理会计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常琦副处长进一步通过三个明确、三大创新,详细、生动地解读了《指导意见》的主要内容。他谈到,《指导意见》明确了管理会计的基本定义;明确了坚持立足国情借鉴国际、坚持人才带动整体推进、坚持创新机制协调发展、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基本原则和建立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管理会计体系的总体目标。《指导意见》创新地构建了一个由理论、指引、人才、信息化加服务市场“4+1”的管理会计有机系统、创新以成本核算制度为入口的工作方法、创新全面参与式的贯彻落实。常琦副处长认为,当前管理会计理论的大发展、大繁荣给理论界和实务界带来了机遇的同时也提出了新的挑战,如何将管理会计理论与实践进行有机结合,提升管理会计创造价值的能力,是理论界和实务界都需要深入探讨的问题。
    常琦副处长对《指导意见》深入浅出地解读,不仅让与会人员在短暂的30分钟内对《指导意见》有了深刻地认识,更激发了与会人员对构建有中国特色管理会计体系更深层次的思考与探索。(通讯员:陈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