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院动态 >> 公告信息 >> 通知公告 >> 正文

厦门国家会计学院空调冷水机组维保、维修服务项目采购公告(第二次)

发布日期:2024-02-20     编辑:office      点击:

因工作需要,我院需采购空调冷水机组维保、维修服务,欢迎符合本项目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厦门国家会计学院空调冷水机组维保、维修服务

二、采购需求及预算

本次采购内容为学院6台冷水机组的维护保养以及维修服务,学院冷水机组设备清单如下: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

投入年限

品牌

数量

存放地点

1

螺杆式冷水机组

RTHC-E3D2E2

390冷吨

2004

特灵

3

能源中心

2

离心冷水机组

CVHG

600冷吨

2019

特灵

1

能源中心

3

螺杆式冷水机组

RTHC-E3D2E2

390冷吨

2004

特灵

1

活动中心

4

螺杆式冷水机组

RTHC-C1B2C1

217冷吨

2004

特灵

1

活动中心

(一)维保要求

每年的4月-11月,每月进行1次保养,全年共计8次。常规保养的内容主要包括冷水机组的压缩机马达、马达启动控制箱、润滑系统、冷凝器、蒸发器的检测及系统检查。并提供检测、检查报告。

(二)维修要求

在维保过程中发现机组存在运行隐患,及时告知学院并提供维修方案和费用报价,经学院审批同意后及时实施。此外,在机组运行过程中发生突发故障时,应在2小时内予以响应。

(三)服务期限要求

项目有效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学院将根据供应商履约情况,决定是否续签合同。若供应商的履约行为不能满足学院要求,学院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四)报价要求

按照本项目服务要求及报价清单要求,冷水机组维保服务费(不包括耗材费)和常用耗材单价分别报价,评审时将综合考虑。

(五)采购预算

6台冷水机组三年的维保预算18.6万元,三年维修预算19.4万元,三年合计38万元。结算以实际费用为准。

三、供应商的资质要求

持有中国设备管理协会、中国制冷学会共同颁发的制冷空调设备维修安装企业能力等级证书;或者持有地方制冷学会颁发的制冷空调设备维修安装企业证书。

四、响应文件要求

响应人提交的响应文件应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一)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法人授权委托书(签字盖章)。

(三)设备维修安装企业能力等级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拟派空调维保技术人员的制冷与空调作业证、电工作业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拟派空调维保技术人员近6个月的社保缴交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类似业绩证明(必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及对应的发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合同签订时间不早于2021年1月1日)。

(七)空调维保方案(加盖公章)。

(八)报价单(格式见附件,加盖公章)。

以上响应文件必须密封,需在密封处加盖骑缝章,并在文件外预留联系方式。

五、响应时间及地点

(一)响应文件接收时间及地点

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可于2024年2月27日17时前,将询价响应文件以密封形式递交或邮寄至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党办(院办),地址:厦门市思明区环岛南路4001号厦门国家会计学院行政楼411。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钟老师,电话:2579888

纪委办监督电话:2578097

六、服务供应商确定原则

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将组成询价评审小组,在符合服务基本条件的前提下,综合考虑确定服务供应商。评审结果经相关程序上报学院核准后方为有效。

七、其他

本公告在厦门国家会计学院网站上公示。此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学院党办(院办)所有。

厦门国家会计学院

2024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