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因工作需要,现对学院印刷类耗品采购事宜进行公告,欢迎符合本项目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印刷类耗品采购项目。
二、项目内容
学院年度预估采购金额为30万元,采购内容包含纸袋、纸杯、笔记本、客房房卡卡套、整理日报表、夜间房况表、查房表等,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
三、服务要求
1.配送要求:一般情况下在接到学院送货通知后7个日历日内完成配送,若遇突发、紧急事件需在当天完成配送的,具体送货时段以学院通知为准。
2.供应商应根据学院要求印刷品进行个性化定制服务。
3.质量标准:纸杯须符合国家强制标准 GB 4806.8-2022 和推荐性标准 GB/T 27590-2022,确保为食品接触级材料。内壁淋膜应为食品级PE或PLA,耐温≥90℃;原生木浆含量≥95%,不得检出荧光增白剂;其他详见附件1的规格、材料要求。
四、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生效后1年。学院将根据供应商履约情况,决定是否续签合同,续签不超过两次,本次项目服务合同累计不超过三年。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2、单位负责人证明或授权书:(1)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无需提供授权书,但应提供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2)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授权书及供应商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印刷经营许可证》,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并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六、报价要求
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清单针对不同规格的品类进行分项报价和总报价,报价包含印刷品从生产到运输至采购人指定地点验收通过后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费、生产制造费、人工费、运输费、税费、售后服务等及由此产生的其他一切费用。供应商报价不得超出对应最高限价金额,否则报价无效。
七、报价文件及样品递交要求
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可于北京时间2026年5月19日17:00前,将响应文件和样品以密封形式现场递交或邮寄至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党办(院办),地址:厦门市思明区环岛南路4001号厦门国家会计学院行政楼411,钟老师收,0592-2579888,18959286098
询价响应文件应包含以下文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资格证明: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印刷经营许可证》,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并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单位负责人证明或授权书(若有,加盖公章)
4、报价清单方案(加盖公章)
5、项目负责人及送货人员的社保缴交证明(加盖公章)
6、其他能证明响应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的证明材料,包括:①质量保障方案;②供货服务方案(含换货、紧急供货等);③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等证明材料且加盖投标人公章),5份满分;④制造生产能力(生产能力、生产设备、生产管理)。以上文件均加盖公章,并尽可能提供,但不要求全部提供。
7、样品要求:供应商应当提供以下5项产品的样品各一份,包括:纸袋、纸杯、笔记本、客房房卡卡套、杯垫。供应商应在样品表面按顺序贴上序号标识。所提供的样品规格低于本公告要求的视为对应样品响应无效。
八、服务供应商确定原则
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将组成评审小组,在符合服务基本条件的前提下,综合考虑确定服务供应商。评审结果经相关程序上报学院核准后方为有效。
九、本公告在厦门国家会计学院网站上公示。此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学院党办(院办)所有。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钟老师
联系电话:0592-2579888
纪委办监督电话:0592-2578097
厦门国家会计学院
2026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