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国家会计学院会场音频设备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6-05-12 作者: 点击:

       一、项目名称

厦门国家会计学院会场音频设备采购

二、采购预算

需求产品包含无线手持话筒(一拖二)一套、2套兼容用于学术报告厅B厅的舒尔QLXD24/SM58手持话筒的天线分配器和指向性天线(中间线路)以及11台功率放大器(下文统称“功放”),控制价为13.34万元,该价格包含设备费、安装调试费和一年维保期。投标人的报价应包含人工、运费、辅材、税金以及其它不可遇见的所有费用。

产品明细及相关要求

详见附件。

响应供应商的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备注: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三)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应提供2025年度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或响应担保函复印件;

(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应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复印件。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当月成立或享受税收、社保减免政策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提供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

(六)投标人须针对所有★条款逐项出具《★条款响应承诺函》(格式自拟),明确承诺其投标完全满足或优于招标要求。

(七)投标文件必须包含《项目负责人现场驻场承诺书》,明确承诺在安装调试期间项目负责人每个自然日到达现场,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响应文件必须加盖公司印章并密封,需在密封处加盖骑缝章,并在文件外预留联系方式。

、响应供应商的技术服务要求

(一)投标货物数量、价格表、投标货物技术规格说明书等技术文件;

(二)投标货物技术偏离表,对招标设备技术规格要求逐条应答;

(三)投标人可针对所有▲条款逐项提供相应产品软件界面截图或承诺函(格式自拟)作为佐证材料。

(四)售后服务方案,包含提供本地化服务方案、售后服务体系完备情况、售后服务响应时间等;

(五)项目期间需指定1名专业技术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对接,该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关的资格认证,如多媒体工程师、音响调音员等相关认证。提供相关有效证书复印件及本公司近6个月的社保缴交证明加盖公章;

(六)为本项目提供的其他优惠服务,如供货期、处理问题响应和解决时间等;

(七)提供近三年(2023年5月1日)至评审当日至少有三个相关案例,得到采购人正面评价的,提供项目合同复印件及采购人盖章的正面评价材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以上响应文件必须密封,需在密封处加盖骑缝章,并在文件外预留联系方式。

、响应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5月19日17时,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响应文件以密封形式递交或邮寄至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党办(院办),地址:厦门市思明区环岛南路4001号厦门国家会计学院行政楼410。

2.联系方式

联系人:钟老师,电话:0592-2579888

纪委办监督电话:0592-2578097

、供应商确定原则

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将组成评审小组,在符合服务基本条件的前提下,综合评审确定服务供应商。评审结果经相关程序上报学院核准后方为有效。

、其他

本公告在厦门国家会计学院网站上公示。此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学院党办(院办)所有。



厦门国家会计学院

2026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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